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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欲望解放的奥秘:从节欲到纵欲,再到超越束缚

来源:未知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24-04-26 09:34   点击:651次
摘要:之效--爱让理智昏昏沉沉。情欲 #34。解脱情欲#34。唐伯虎点秋香的时候,在秋香之前他已经追求过几个姑娘,在秋香之后他还在追求几个姑娘。
探讨欲望解放的奥秘:从节欲到纵欲,再到超越束缚

情欲解脱,如何解脱?--在宗教伦理中,各宗教对情欲和婚姻的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以基督教和佛教为例。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认为应该用婚姻来调节情欲(即适度的 "节欲")。不同之处在于,基督教将情欲限制在双方同意的贞洁婚姻中,将其视为上帝许诺给人类的 "圣物";反之,婚姻关系之外的情欲当然是一种 "罪"。从佛教的角度看,欲界众生皆有情欲,无论是 "情 "还是 "欲",其根源都不外乎 "自爱"。情欲源于生理需求(一种 "自爱"),而爱则填补了人生自我实现的空白(一种 "我爱")。"我爱")。情欲既不是神圣的,也不是罪恶的,它只是一种非善非恶的 "动物本能"。

男女之间 "忠贞 "的承诺,是情欲世界中相互依恋(相互占有)的心理需求。如果一方不贞,自然会给配偶甚至子女带来极其强烈的痛苦。一个慈悲的人不忍心看到别人因自己的行为而痛苦,所以除非他选择 "不娶不生",否则他不能不考虑到 "男欢女爱 "的道德层面,从而导致配偶和子女的精神痛苦。因此,佛教虽然是 "无神论 "的,不把婚姻视为植根于神的 "圣事",但仍要求在家佛弟子在 "爱护众生 "的前提下节制房事。--"不邪淫 "这一基本戒律,在家佛弟子无论男女都要奉行。

从道德或法律层面规划的 "一夫一妻 "制度,虽然兼顾了 "关爱配偶心灵 "和 "履行双亲责任 "的理想,但在 "情 "和 "意 "两个方面 虽然 "一夫一妻制 "兼顾了 "关爱夫妻心灵 "和 "履行双亲责任 "的理想,但在 "情 "和 "欲 "两方面都很难完全实现。就 "情 "而言,当一个前世因缘深厚或精神极度契合的异性在婚后出现时,当事人除非有强烈的道德感或坚定的决心,否则很难抵御这种致命的吸引力;就 "欲 "而言,当贞洁的要求被设定在 "子嗣纯正 "的背景下时,很难不沦为单方面的道德要求。于是,走马章台的男子被视为 "风流倜傥",纵情声色的女子被视为 "水性杨花"。

尽管如此,"相互忠诚 "的婚姻方式给女性带来的文化约束肯定多于男性,但它对男性并非没有道德或法律约束。作为驸马的陈世美被杀于包公的虎头铡下,似乎暗示着通奸罪并不纯粹是为了羞辱女性。"糠妻不下堂","万恶淫为首",这多少让那些一生相夫教子,到头来却 "色衰爱弛 "的人感到惋惜。"色衰情弛",并没有独立生活条件的女性,要为她们的处境,提供一定的舆论或司法层面的保障。

热衷于 "情欲解放 "理论并身体力行的女性认为,她们可以挑战父权意识对情欲的禁锢。然而,激情被压抑的并非只有女性,女性激情的解放或许是男性控制女性的一剂良药,却无助于女性自身摆脱激情的奴役。

原来,情欲作为一种动物本能,虽无善恶之分,但深入探究,仍有 "障蔽清明 "之效--爱让理智昏昏沉沉。在佛教中,情欲被分为 "过与不及"--"不及 "在道德上是中性的,非善非恶;"过与不及 "则遮蔽了心灵的解放,从而进一步加深了GMP的烦恼。

所有的感官享乐都具有欺骗性,类似于毒品的 "成瘾性"(虽然不像毒品那样有害)。快乐不能持久,所以要么需要增加刺激,要么需要改变模式。老子说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他真正理解了 "五欲 "的本质!

好色虽是动物的本能,但个体差异很大。有的人可以 "但取一瓢饮",有的人却要 "换换口味",这不是 "本能 "或 "天性 "可以概括解释的。这不是 "本能 "或 "天性 "可以概括解释的,只能说是 "习惯使然"。纵欲,会在无形中增加对感官刺激的需要,这样反而增加了自己 "心为形役 "的大问题--原本寻求解脱,却反过来成为情欲的奴隶,这是无论男性还是女性 "解脱情欲 "都可以深思的话题。撇开 "道德考量 "不谈,即使从 "利己原则 "出发,我们也应该注意防止这种后果的发生。唐伯虎点秋香的时候,在秋香之前他已经追求过几个姑娘,在秋香之后他还在追求几个姑娘。唐伯虎高兴吗?恐怕时时刻刻都要承受 "得不到,辗转反侧 "的热望之苦吧!

还有,虽说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但情欲比起饮食,必须谨慎之甚。因为饮食是无情之物,可以任人摆布;情欲则往往与第三者有关,非单方面意志所能决定。那么,"欲 "的解脱是否也能改变 "爱 "的 "我爱 "所衍生的占有欲和嫉妒心呢?如果 "情欲 "的解放只是单方面的一厢情愿,那么我们就应该注意 "情执 "中对方的无知和盲目可能带来的不幸后果。几年前,青大女研究生杀死恋人的案例就是一个悲剧。

由 "自爱 "衍生的欲望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佛教徒之所以要受 "梵戒"("离欲 "的规范),就是为了了解 "爱 "与 "欲 "的双重束缚及其所带来的痛苦。因为了解了 "爱 "与 "欲 "的双重束缚及其所带来的痛苦,修行者才能学会运用禅定和智慧的力量,不为肉体的激情所左右,不为他人的情爱所桎梏。如果修行者能够通过勤学苦练达到从情欲的牢笼中解脱出来的终极目标,那么这或许就是真正的 "解脱情欲"!

1990 年 12 月 24 日,在忏悔之家--发表于 1990 年 12 月 30 日出版的《自由时报》"自由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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